首页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工程设计第三十五条钻井作业时,生活区、值班房应当置于井架侧面,且处于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与井口的间距不小于10米。井场发电房与柴油罐的间距应当不小于5米。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