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三十三条

煤层气井不得布置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