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三十二条

煤层气企业编写工程设计方案前,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对作业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调研,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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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