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硫化氢防护第二十六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进行钻井、井下作业和煤层气生产以及气体处理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当适合用于含硫化氢环境。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