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二百零一条

第十一章 煤层气压缩

第二百零一条

操作压缩机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定时进行设备和仪表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确保其完好; (二)定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确保其准确性; (三)开机前检查注油器和机身的油量是否达到开机要求,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煤层气泄露监测系统自检有无问题,管线是否松动,阀门及法兰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阀门是否在正确位置,电机有无卡塞情况; (四)操作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注意高温管线,防止烫伤,防止超压、超温及机件损坏; (五)机器运转过程中随时检查气压、水压、电压、排气温度以及压缩机的振动强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压缩机运转过程中观察每一级的气体温度和循环水的温度; (七)压缩机运转过程中按照规定排污,并密切注意末级排气压力;当压力达到一定值时,及时告知加气工;发生不正常的响声或者压力、温度超出允许范围时,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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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二百零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