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二十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设备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标志正确、齐全、清晰,设置位置合理; (二)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机械传动部位安装安全防护栏或者防护罩; (四)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换季维护保养,防止设备锈蚀、冻裂; (五)带压设备定期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设备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标志正确、齐全、清晰,设置位置合理; (二)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机械传动部位安装安全防护栏或者防护罩; (四)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换季维护保养,防止设备锈蚀、冻裂; (五)带压设备定期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