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十九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煤层气企业进行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或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当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井场、站场内禁止烟火。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