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十七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或者与所在地消防、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消防救援合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