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百六十二条

第十章 煤层气集输

第一百六十二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在站场的进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进站须知和逃生路线图,并应当向进入站场的外来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等。 站场应当设置不低于1.7米的非燃烧材料围墙或者围栏,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站场内大于或者等于35千伏的变配电站应当设置不低于1.5米的围栏。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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