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十六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对安全阀、压力表、传感器和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验、检定。煤层气企业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