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的工程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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