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百条

第七章 射孔

第一百条

煤层气企业在井口进行接线时,应当将枪身全部下入井内,电缆芯对地短路放电后方可接通。未起爆的枪身应当在断开引线并做好绝缘后,方可起出井口。未起爆的枪身或者已装好的枪身不再进行施工时,应当在圈闭相应的作业区域内及时拆除雷管和射孔弹。 使用过的射孔弹、雷管不得再次使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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