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检验检疫局于1998年12月24日发布的《熏蒸消毒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