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