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三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根据上位法规定以及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各司局开展部门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司局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经清理需要修改、废止的部门规章,由有关司局提出意见,经政策法规司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公布。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解释、修改和废止
政策法规司应当根据上位法规定以及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各司局开展部门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司局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经清理需要修改、废止的部门规章,由有关司局提出意见,经政策法规司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