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三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根据上位法规定以及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各司局开展部门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司局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经清理需要修改、废止的部门规章,由有关司局提出意见,经政策法规司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公布。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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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