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第五章 决定、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签署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在部政府门户网站、部属报刊等媒体上刊载。 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规章,起草单位应当做好出台时机评估,做好内容解读。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