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