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七章 收益分配及费用第六十条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合同终止时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当期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亏损。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