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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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