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章 受托人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受益人,是指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并享有受益权的企业职工。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