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章 受托人第十九条企业年金理事会依法独立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事务,不受企业方的干预,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不得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提取管理费用。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