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聘请程序

第八条

高校坚持“四个面向”,根据国家、省(区、市)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结合院校发展规划、优势特色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拟定产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定期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教育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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