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产业兼职教师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制定机关
教育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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