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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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