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的招录、培训、使用、考核等相关管理规定,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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