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的招录、培训、使用、考核等相关管理规定,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