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第八章 科技信息化应用第五十八条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应当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享公路监控信息资源。 道路交通卡口监控信息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共享。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