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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