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第三十七条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