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