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