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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