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工资保证金使用

第二十一条

经办银行应每季度分别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工资保证金存款对账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