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二章 工资保证金存储
第十六条
银行保函应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受益人,保函性质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附件2)。
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到期拒不清偿时,由经办银行依照保函承担担保责任。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