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商标注册部门在判断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申请人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数量、指定使用的类别、商标交易情况等; (二)申请人所在行业、经营状况等; (三)申请人被已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者裁定、司法判决认定曾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情况; (四)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 (五)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企业名称简称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 (六)商标注册部门认为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