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