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境内外投资者和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交易报告库报告“北向互换通”交易相关数据,并妥善保存所有交易相关数据、交流信息记录等。

境内外投资者通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的,可由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代为报告。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交易报告库的,无需另行报告。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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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