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法治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

(三)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四)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

(五)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六)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

(七)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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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