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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