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居民在境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