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