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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