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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