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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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