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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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