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