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