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