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