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直属专业统计机构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中医药统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中医药统计调查项目研究,协助制(修)订国家中医药统计调查制度;

(二)承担国家中医药统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中医药统计调查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强化中医药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中医药统计质量;

(四)加强支撑中医药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

(五)管理全国中医药统计资料,协助推进数据共享;

(六)开展中医药统计人员培训,推进统计学术交流。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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