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六章 统计监管与奖惩第三十条中医药统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制定机关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